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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系)、学指委机关各科(室):
为进一步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)和上海市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沪委办发〔2006〕35号),按照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总体要求,为满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展需要,遵循“稳定规模、优化结构、重在培养、专兼结合”的指导方针,学指委将于近期进行2006年专职思政教师选拔招聘工作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推荐选拔条件
1、政治强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,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政治信仰坚定。
2、业务精。原则上本科、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纳入教育部985、211工程的重点院校,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,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方法,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。具有开拓意识、创新精神,勤于学习新知识,善于研究解决新问题和应用新技术。原则上国家英语六级成绩超过440分(含440分)或者通过。
3、纪律严。工作积极努力、踏实认真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。
4、作风正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、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;能够严于律己,以德立人,以诚立身,言传身教。
5、2004年留师直升的兼职思政教师优先考虑。
6、同等条件下,获得过国家、省部级或上海市荣誉的优先考虑,有相关专业特长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。
二、选拔办法和程序
1、10月26日,学指委下发工作通知。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思政队伍发展规划,制定2006年专职思政教师补充计划,并于10月30日前将2006年专职思政教师补充计划按样表(附件1)发至思政室。
2、11月上旬,学指委对各单位专职思政教师补充计划进行核算,最终确定各单位2006年专职思政教师补充计划,同时将补充计划返回各单位进行确认。
3、11月中旬,依据经各单位确认过的2006年专职思政教师补充计划,学指委制定并发布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度专职思政教师选拔招聘通知。同时,各相关单位可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和优秀人才的初选。
4、11月中旬-11月下旬,各单位组织初步面试,确定最终参加学校面试的人选,并按照样表(附件2)将推荐人选信息进行汇总。同时需要递交推荐人选的送审材料,包括:个人简历(中文)、留师申请(正文用小四、宋体)、专职思政教师推荐表(附件3,需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)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成绩大表原件、六级英语证书或者成绩单复印件(经院系或部门核实盖章)等。
5、12月上旬,学指委会同执委单位组织最终面试。
6、其他后续工作,另行通知。
三、其他有关规定
1、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与专职思政教师选聘相关的所有资格;
2、面试通过者没有通过毕业答辩、未能按时毕业,或面试结束后至研究生毕业前受到校纪校规处分,立即取消其担任专职思政教师的资格。
3、出现其他不适合或者无法继续担任专职思政教师工作的情况,立即取消其担任专职思政教师的资格。
由于此次专职思政教师选拔和招聘工作时间紧,任务重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确保此次工作的圆满成功。
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
2006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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